据悉,经过全面修订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消防法》一方面再次强调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另一方面也明确指出电器防火事项成为了防患重点。
根据2008年全国火灾统计情况显示:全年共发生火灾13.3万起(指统计月,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下同),死亡1385人,受伤684人,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与2007年相比,损失上升39.3%。从引发火灾的原因看,电线短路、超负荷、电器设备故障等电气原因引发火灾4万起,占总数的30.1%,比重比去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其次,用火不慎引发火灾3万多起,占23%;吸烟引发火灾9762起,占7.3%;玩火火灾占7.1%、生产作业不慎火灾占5.5%、自燃火灾占2.2%、雷击、静电等其它原因火灾占15.7%、原因不明的火灾占9.1%。电器火灾事故所占比例之高,是各类火灾之首位。
事实上,近几年电器火灾事故的增多早已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也对大量电器进行多次突击检查,查处了很多不合格电器。另外,国家相关部门更是加大了对电器火灾事故源头的管理监督,主要对目前市场上各类电源转换器(排插)进行了大量的突击抽查、检查,然而抽检率却不容乐观。广东省06、07两年的抽检不合格率都在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