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香港互联网暨电信业联会(以下简称“联会”)代表团一行33人匆匆结束了为期一天的北京行程后,随即举团折回香港。
香港润迅集团某参团成员表示,联会此次上京的目的是,希望中央政府进一步放低内地电信市场对香港企业的政策门槛,联会同时提请中央政府考虑为香港公司提供“一国待遇”以别于向所有WTO成员国开放的所谓“国民待遇”,使香港公司可享有与内地公司同等权利。去年9月,香港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签署《CEPA》六份附件,向具备相关资历的“香港服务提供者”开放电信服务行业。
5月20日,香港特区政府将与中央政府组织召开CEPA(《中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一周年会,就协议签署以来的相关问题,以及进一步规划进行商谈。电信市场的开放问题将成为此次会谈的主要议程之一。
此前,联会曾委托香港科技大学信息与系统管理学系收集业界意见后撰写了一份题为《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内地电讯界的合作》(以下简称“《报告》”)的报告。通过此行,代表团已分别将报告递交到了信息产业部和商务部。
而据润讯集团某参会人士透露,本月7日,联会也已将该份报告递交到香港特区政府,希望后者在本月20日与中央政府的会议中就报告提及问题进行具体商谈。
要求企业控股权
自2000年11月首度访问内地算起,这是联会的第三次上京之行。市场准入是此次会谈的关键词之一。
11日上午,信息产业部新任副部长蒋耀平主持接待了代表团。
代表团依旧由联会秘书长、润迅集团总裁侯东迎领队,香港超过20家电讯及互联网企业高管及相关电信专家随访。联会成立于1983年,目前成员约150个,包括电讯盈科、香港电讯器材有限公司、新世界通讯、润迅通信国际有限公司等香港电信和互联网企业。
据与会人员介绍,代表团认为,在已有CEPA框架下,内地电信市场对香港电信企业的开放程度并不是很充分,以至于后者在内地业务开展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因此,联会希望中央相关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放宽对香港电信企业的相关政策限制。
按照已签署的CEPA附件,2003年10月起,香港电信企业可以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主营业务可以涉及率先开放的5项增值业务,但港商尚未获得控股权。
13日,电讯盈科北京代表处某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企业控股权的缺失已经构成了香港电信企业涉足内地市场的主要顾虑,由此导致的“合作者选择以及投资风险等问题”让许多逡巡者在“欲开还掩”的大门口望而却步。
据透露,香港普华永道在《CEPA》签订后曾进行的一项调查的结果表明,在《CEPA》提出的各项好处中,受访者最欢迎的是 “可提早在内地设立全资外资公司” 和 “降低准入门槛”,而此两项优势并不适用于电信业。
《报告》指出,86% 的受访者觉得股份上限有碍发展,因为香港公司可能不得不在合资公司的发展策略和营运决策方面妥协;同时,他们又认为在中国监管机制尚待健全的情况下,较大的股权能减低投资风险。
报告同时指出,不控股经营给港商带来的担忧还来自知识产权方面,对于那些软件设计、游戏开发等企业而言,没有控股权就意味着需要面临版权被侵害的危机。
香港润迅集团某不具名人士也抱怨称,目前,在内地与香港电信市场开放方面,存在着“不对等”现象,“比如说,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内地运营商已经开始在香港开展各项业务,但香港电信运营商却没有在内地的相应许可”。
《报告》指出,香港电信市场自2002年起全面开放,世界各地及中国内地投资者均可在香港申请业务牌照,在基本上没有任何限制的环境下提供电信服务。反之,内地电信市场却一直都只是有限度地开放。
对此,香港电信代表团呼吁称,希望香港电信企业可以通过控股和独资形式介入内地电信增值业务市场;甚至还有企业代表提出,希望可以通过并购等手段,获准尝试某些基础电信业务。
《报告》同时提出,希望香港电信商在进入内地基本电信市埸时,能较其它世贸成员国为早,而且享有较宽松的股权限制。例如,有关当局可考虑在发放3G或其它基础电信牌照时优先考虑香港电信商的申请。
11日下午,香港电信代表团又赴商务部,拜会了商务部台港澳事务王辽平司长等官员,就要求控股权等问题进行了商谈,但没有得到明确回复。
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杨培芳认为,内地市场对香港电信企业的市场开放政策应该会严格遵照WTO协议,针对性政策大调整的可能性不会太大。
进一步开放增值业务
在CEPA框架下,2003年10月1日起,中央政府将内地因特网接入、资料中心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等五项增值电信服务市场率先向香港企业开放,准许后者在内地设立不控股合资企业。
但《报告》指出,许多电信商认为这些增值服务的投资价值有限。首先,内地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已被现有的固网营运商主导;第二,与香港一样,内地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市场已达到了饱和地步;第三,呼叫中心是劳动密集型业务,除了那些早已在内地发展呼叫中心业务的公司,呼叫中心一向都不是香港电信服务提供者的强项;第四,存储转发类业务市场潜力有限。他们认为,对于香港电信业来说,最吸引的投资是信息服务业务,因为这是不少中小企业的强项。
在具体业务开放诉求上,联会调查统计显示,大多数香港公司都有兴趣经营如国际简单分销ISR等基础电信服务的转售业务,以帮助公司向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虚拟流动网络营运 MVNO也是被香港电信投资者看好的业务项目。11日的会谈中,联会希望中央政府能将这两项业务先开放给香港及内地的电信商。
除此之外,联会还希望中央政府考虑放宽对IP虚拟专用网络服务 IP-VPN 的监管。《报告》指出,为了应付企业的网络需求,中国IP-VPN 市场在未来三至五年将在金融、能源、政府和交通等领域出现强劲增长,市场在2006年可达至10亿元美金。
要求资金流动配额
让香港电信企业觉得不舒畅的问题当然不止企业控股权问题。
在11日与信息产业部和商务部的交流中,同时有企业提出,在申请《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申请牌照程序、税务等方面,中央政府给予的政策限制性太大,希望可以作适当放宽。
润讯集团某人士表示,现时内地实施的外汇管制政策,直接导致了香港资本的易入难出,给投资者带来了许多的不便利因素。
根据中央现有金融政策,将外汇调出内地之前要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在离境前需接受税务审查,如现款项是申请人在内地赚得的利润,当局便会以公司所在地的所得税率征收税款。《报告》认为,此程序阻慢了资金周转,导致了跨境公司经营成本的上升。资金流动的限制还减低了公司在财务上的灵活性。
该人士表示,由于港商在内地企业与香港总公司之间经常有短期资金调动的需求,而一旦进入中央外汇管制程序,整个协调过程就会被大大延长,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因此,联会希望中央可以设立“资金流动配额”,以缩短两地间资金调度周期。
但由于关系到内地整体金融市场的稳定,该与会人士透露,在11日下午与代表团的会谈中,商务部台港澳事务王辽平司长已经对此表示婉拒。
《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是港商进入内地开放的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的通行证。有了它,企业方有权享受有关CEPA所给予港商的优惠,并有资格正式以外商身份向内地提供增值电信服务。
香港电信代表团有代表对此向蒋耀平副部长表示,该《证明书》对企业法人要求过于繁琐,程序复杂,时间跨度也过长,因此,希望当局收窄《证明书》的定义及条件,以免海外的电信公司把香港仅仅作为进入内地市场的踏脚石。
另外,在内地增值业务牌照申请问题上,联会也有企业指称,目前规定的3个月审批周期过长,要求信息产业部考虑缩短相关周期。
除此之外,联会还建议中央政府加大内地电信市场开放步伐,设立“珠江三角洲电信特区”,希冀在特区内独资经营增值电讯服务、跨境虚拟专用网、铺设电讯基础设施、发展无线服务、虚拟网络流动通讯服务,甚至参与投资内地第三代流动服务3G等。
针对相关问题,蒋耀平副部长在双方交流会上表示,内地电信市场开放步伐将严格依循入世框架进行,但他同时承诺将进一步研究团员意见,并加强与香港信息科技局和电讯管理局的沟通。
这种诉求会否改变现状?面对潜力巨大的内地电信市场,香港企业试探性的脚步已悄然迈出。
2003-05-16